1 背景编辑
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办法指出,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经过地方城市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2013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度公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又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前公布的首批9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目前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总数已达193个。2013年1月29日,由住建部组织召开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公布了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智慧城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城镇化战略部署的具体任务,也是扩大内需、启动投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的新要求,各省和试点城市要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文件要求,切实、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建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并根据已签订的合作协议扎扎实实稳步推进项目遴选、调查、放款等工作;试点城市所在省代表和试点城市代表表示,将按照国家智慧城市的总体要求和规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有计划、按步骤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国内外的经济形势要求尽可能的扩大投资和启动内需,但经历前几轮的大规模投资刺激后,传统项目的边际效益正在迅速下降,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新经济模式形成、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将集约、低碳、生态、智慧等先进理念融合到城镇化的具体过程中是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最紧迫的课题之一。住建部是承担着城镇化推进任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在响应中央战略部署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创新手段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服务民生,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智慧城市(区、镇)应运而生,为此,住建部在充分理论研究、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解决城市实际问题入手,提出并推动智慧城市试点创建工作,其重要内容是从方法论高度重新认识城镇化发展和规划,智慧的规划和管理城镇,智慧的配置城市资源,优化城市宜居环境,提升城市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最终实现市民幸福感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2 目的编辑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社交网络、Fab Lab、Living 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实现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征的可持续创新。试点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区、镇)的实践,从政府和市长角度,促使城市“不得病”、“少得病”和“快治病”,保障城市健康和谐发展;从企业角度,利用智慧城市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自身运营效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从百姓角度,让百姓感受到智慧城市带来的“便民”、“利民”和“惠民”,给百姓生活方式带来更好的变化。
住建部表示,将高起点构架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高标准构建智慧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高规格建立智慧型城市发展协调机制,高效率推进智慧城市的示范作用,通过试点探索、总结、提炼创新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月29日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并与试点城市及其上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2013年8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第二批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再度确定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3 试点名单编辑
住建部通过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试点城市将经过3—5年的创建期,住建部将组织评估,对评估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以下是首批90个试点名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行新型城镇化,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2013年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3]275号)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了基于数字化城管系统的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的组织、初审和推荐工作。经综合评审,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
北京市
北京东城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未来科技城、北京市丽泽商务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山区长阳镇
天津市
天津津南新区、天津市生态城、武清区、河西区
河北省
石家庄市、秦皇岛市、廊坊市、邯郸市、迁安市、北戴河新区、唐山市曹妃甸区[1] 、唐山市滦南县、保定市博野县[1]
山西省
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平鲁区、阳泉市、大同市城区、晋城市[1] 、朔州市怀仁县[1]
内蒙古自治区
乌海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包头市石拐区[1]
辽宁省
沈阳市浑南新区、大连生态科技新城、营口市、庄河市、大连市普湾新区[1]
吉林省
辽源市、磐石市、四平市、榆树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 、白山市抚松县、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1]
黑龙江省
肇东市、肇源县、桦南县、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安达市[1]
上海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
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泰州市、南京河西新城、苏州工业园区、盐城市城南新区、昆山市花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市张浦镇、南通市、丹阳市、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宿迁市洋河新区、昆山市[1] 、徐州市丰县、连云港市东海县[1]
浙江省
温州市、金华市、诸暨市、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镇海区、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含海曙区、梅山保税港区、鄞州区咸祥镇)[1] 、宁波市宁海县、临安市昌化镇[1]
安徽省
芜湖市、铜陵市、蚌埠市、淮南市、阜阳市、黄山市、淮北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国港口生态工业园区[1] 、六安市霍山县[1] 亳州市
福建省
南平市、平潭市、福州市仓山区、莆田市、泉州台商投资区[1]
江西省
萍乡市、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1] 、上饶市婺源县[1]
山东省
东营市、威海市、德州市、新泰市、临沂市,寿光市、昌邑市、肥城市、济南西区、烟台市、曲阜市、济宁市任城区、青岛市崂山区、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中德生态园[1] 、潍坊市昌乐县、平度市明村镇[1]
河南省
郑州市、鹤壁市、漯河市、济源市、新郑市、洛阳新区、许昌市、舞钢市、灵宝市[1]
湖北省
武汉市、武汉市江岸区、黄冈市、咸宁市、宜昌市、襄阳市[1]
湖南省
株洲市、韶山市、株洲市云龙示范区、浏阳市柏加镇、长沙市梅溪湖国际服务区、岳阳市岳阳楼区[1] 、 长沙市长沙县、郴州市永兴县、郴州市嘉禾县、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1]
广东省
珠海市、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萝岗区、深圳市坪山新区、佛山市顺德区、佛山市乐从镇、肇庆市端州区、东莞市东城区、中山翠亨新区[1]
海南省
万宁市
重庆市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两江新区、永川区、江北区[1]
四川省
雅安市、成都市、温江区、郫县、绵阳市、遂宁市、崇州市[1]
贵州省
铜仁市、六盘水市、贵阳市乌当区、贵阳市、遵义市(含仁怀市、湄潭县)、毕节市、凯里市[1] 、六盘水市盘县[1]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柳州市(含鱼峰区)、桂林市、贵港市、[1]
云南省
昆明市五华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1]
西藏自治区
拉萨市、林芝地区[1]
甘肃省
兰州市、金昌市、白银市、陇南市、敦煌市[1]
陕西省
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含大武口区)[1] 、银川市永宁县[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库尔勒市、奎屯市、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1]
2012年试点扩大范围
常州市试点新增新北区[1]
武汉市试点新增蔡甸区,2012年试点含江岸区
沈阳市:新增沈河区、铁西区、沈北新区,2012年已批复浑南新区[1]
南京市:新增高淳区、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2012年已批复河西新城区(建邺区)[1]
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新增洋湖生态新城和滨江商务新城,2012年试点含梅溪湖区[1]
佛山市:新增南海区,2012年已批复顺德区、顺德区乐从镇[1]
第二批试点申报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2013年试点申报工作。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 要求各地做好试点城市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4] 。
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试点城市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每个省限推荐两个试点(市、县、区、镇)。申报城市应在明确当地城镇化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分析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模式,做好试点城市建设顶层设计工作,并编写申报书、发展规划纲要和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做好材料审查、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编写书面评审报告,2013年6月底前完成初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专家组审查申报材料,听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情况汇报,对申报试点的城市进行综合评审。
4 展望编辑
随着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逐步完善,也将规范和推动国内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一些城市将智慧城市建设当做数字城市的新包装,一些城市被企业营销牵着鼻子走,国内智慧城市虚火过旺和盲目贴标签的行为也广为诟病。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将在探索和指标体系的实施过程中,对国内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的诸多误区和认识进行矫正和澄清。必须认识到,智慧城市引领的新型城市化是对传统城市发展的扬弃,它是低碳、智慧、幸福及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化,是以人为本、质量提升和智慧发展的城市化。推动智慧城市有两个重要的驱动力,一是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二是知识社会环境下逐步孕育的开放的城市创新生态。前者是技术创新层面的技术因素,后者是社会创新层面的社会经济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创新在智慧城市发展中的驱动作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书记、副院长孟庆国教授提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是智慧城市的两大基因,缺一不可。[5] 智慧城市建设不可偏废或仅仅是强调技术应用而忽视社会经济层面的创新,智慧城市的试点也必将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6]